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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
关于做好2012年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20 11:53 来源:未知 作者:产业发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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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粮产发〔2013〕2号
关于做好2012年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粮食局,济宁高新区社发局,北湖新区经发局,局属有关企业: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迎接国家、省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和现场检查工作,圆满完成粮食部门的评估考核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粮食部门的考评内容
根据《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的要求,2012年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主要是对各地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成效进行考评。主要考评内容包括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建设及保障情况;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情况;有奖举报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等7各方面。其中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考评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对粮食收购、储存、出库销售环节的粮食收储企业现场检查具体有以下5个方面的考评内容:
1、查看粮食收购许可证书,检查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
2、查阅粮食收购码单,粮食品种、产地、数量、收购时间、质量等级记录等信息是否填写齐全,检查落实粮食收购入库检验制度情况;
3、查阅货位卡和粮食质量信息记录,检查粮食入库后建立专仓货位卡情况;
4、查阅定期对库存粮食进行粮温、水分、虫情检查和储存品质检测,使用储粮药剂的记录等情况,检查储存期间落实粮情检查的情况;
5、查看粮食出库检验证明、购货者名称、购货日期、购货数量等信息,检查粮食销售出库检验制度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考核评价的要求,认真整理汇总相关资料,特别是对涉及食品安全现场检查的工作汇报及收购许可证、收购码单、检验报告、出库凭证等考评资料应整理归类、汇编成册,并注意总结提炼亮点做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展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绩,展现粮食部门的良好工作作风,确保考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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