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粮检发〔2013〕1号
365bet体育在线导航关于印发
全市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活动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粮食局,济宁高新区社发局:
为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能,巩固和扩大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市局研究制定了《全市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5月15日
全市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活动方案
为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提升全市粮食执法工作水平,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同志关于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等一系列要求,紧紧围绕“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中心工作,积极提升粮食执法工作效能,确保圆满完成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任务。
二、工作目标
在继续巩固和扩大规范化执法示范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等效能提升活动,分类实施,进一步推进全市粮食执法工作。已达到规范化执法标准的单位,工作重点放在提质量、出经验、创典型上;未达到规范化执法标准的单位,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上;为实现国家粮食局“守底线、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的监督检查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5月份)。市局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和考核标准,组织部署效能提升活动。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动员,积极开展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活动。
(二)学习培训(5-10月份)。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工作,重点培训粮食执法、粮食业务、粮食政策等知识。各县市区在积极参加上级培训的同时,要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培训,把学习培训与执法实践结合起来,确保培训效果。市局在5月下旬举办一期粮食执法培训班。
(三)工作实践(全年)。各县市区要结合《全市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活动考核标准》,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流通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大力提升粮食执法工作效能,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市局确定邹城市、梁山县为示范单位,其他各县市区要向示范单位看齐,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争创国家、省规范化执法示范县。
(四)考核总结(10-11月份)。市局将按照《全市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活动考核标准》,于11月份对各县市区粮食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其结果将作为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各县市区要对照《全市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活动考核标准》(一至七项)进行自我评价,于10月25日前将开展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活动情况总结和自我评价情况报市局监督检查科。
附件:全市粮食执法效能提升活动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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